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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歧視嗎?

by Hing @, Thursday, October 07, 2021, 09:55 (926 天前)

Dear Sir/Madam,

本人懷孕7個多月, 公司口頭上問我生左BB後,會做全職媽媽定繼續工作, 因為佢地計劃請一個長工/兼職,叫我這兩天內回覆,請問這樣算歧視嗎? 我怕我講左做全職媽媽後, 會沒有bonus或者叫我自動辭職,不可以享受產假。

待回覆

謝謝

算歧視嗎?

by apple @, Friday, October 08, 2021, 15:31 (924 天前) @ Hing

Dear Sir/Madam,

本人懷孕7個多月, 公司口頭上問我生左BB後,會做全職媽媽定繼續工作, 因為佢地計劃請一個長工/兼職,叫我這兩天內回覆,請問這樣算歧視嗎? 我怕我講左做全職媽媽後, 會沒有bonus或者叫我自動辭職,不可以享受產假。

待回覆

謝謝

如懷孕僱員符合以下的條件,則僱主由僱員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
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爲止,不得解僱該僱員﹕
1. 僱員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及
2. 僱員已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

僱主只可在以下情況下解僱懷孕僱員:
• 如僱員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或
•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 12 星期的試用
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除上述特殊情況外,僱主解僱懷孕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
罰款 10 萬元。此外,僱主必須在終止合約後 7 天內,支付下列款項給僱
員:
1. 解僱代通知金;
2. 一筆相等於 1 個月工資的賠償款項6;及
3. 假如僱員繼續受僱便會有資格領取產假薪酬,僱主須支付僱員 147
星期產假薪酬。
此外,若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解僱僱員,僱員可向僱主提出
「僱傭保障」補償的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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