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年資、新僱傭合約 by Ching , HK, Wednesday, November 03, 2021, 11:41 (876 天前) 公司已被收購, 我在舊公司己工作超過4年, 新公司要求簽署新僱傭合約, 但不承認在舊公司服務年資, 也不會給予舊公司年資的遣散費, 是否違法? 如果我是因為服務年資不延續而不簽新約, 是否可以得到遣散費?
公司被收購-年資、新僱傭合約 by 則卷小雲 , Monday, November 08, 2021, 10:18 (871 天前) @ Ching 新公司不承認你的年資,該做法僱主不屬違法的,因為僱傭條例沒有規定。 如你不滿意新合約的的條款,可以不簽署,即是當舊公司解僱你,舊公司需補足你應有的遺散費,及餘下年假的費用。
公司被收購-年資、新僱傭合約 by Lara , Tuesday, November 23, 2021, 10:02 (856 天前) @ Ching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可享有遣散費: ( 1 ) 因裁員而遭解僱*; ( 2 ) 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或 ( 3 ) 遭停工。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7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