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nni , 發表於: 週五, 十一月 26, 2021, 01:36 (844天前)
我是合約制非公務員, 一年有14日大假,假如在合約結束前,我完全未放過大假,可不可以 工資代替年假?
如果可以,年假的工資是怎樣計算
作者: Lara , 發表於: 週五, 十一月 26, 2021, 10:13 (844天前) @ Yanni
僱主應該在合約中止後7天內發放未發放的工資以及年假給予員工。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 (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 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