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7日通知期

作者: @, 來自: 黃竹坑, 發表於: 週二, 十一月 30, 2021, 10:30 (840天前)

你好,我昨天11月29日遞信辭職,但總務卻說我的計算方法錯誤,要求我改回最後上班日期是12月7日。請問7日通知期怎樣計算,謝謝。急!

7日通知期

作者: 車厘子 @, 發表於: 週三, 十二月 01, 2021, 16:07 (839天前) @ 杰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員辭職只需要根據僱傭條例給予僱主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便合乎法例要求。除非雙方有另定協議,否則公司無權強迫僱員留任或要求僱員自行找人頂替職位。

主題RSS Feed
powered by my little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