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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員工

by Coni, Thursday, October 30, 2014, 16:37 (3459 天前)

我想問如果有個員工是以一年合約制請回來,3個月試用期中如果請病假或請假是no paid, 但三個月後係唔係要按比例俾佢放返大假? 但係勞工法例寫做滿左一年先有7日大假,咁係咪就算佢過左3個月都係唔可以有有薪假期?

2. 而如果呢位同事過左3個月試用期後,resign唔做,我地如果唔計返大假俾佢,係咪犯法的~?

合約員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October 31, 2014, 11:51 (3459 天前) @ Coni

我想問如果有個員工是以一年合約制請回來,3個月試用期中如果請病假或請假是no paid, 但三個月後係唔係要按比例俾佢放返大假? 但係勞工法例寫做滿左一年先有7日大假,咁係咪就算佢過左3個月都係唔可以有有薪假期?

2. 而如果呢位同事過左3個月試用期後,resign唔做,我地如果唔計返大假俾佢,係咪犯法的~?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病假日之前已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其僱主僱用1個月或以上,須由其僱主按照僱傭條例付給疾病津貼。因此如果僱員的病假合乎僱傭條例,就算未過試用期都可享有病假津貼。而年假方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 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僱主不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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