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公司要我簽,可否唔簽?唔簽公司可否因為咁而炒我?

by Tom @, Wednesday, January 29, 2014, 18:00 (3737 天前)

員工備忘 (2014年1月29日更新)

1.1. 由 2014 年 2 月份開始,已入職員工工作時間將更改為 :星期一至五 9 時至 6 時。

1.2. 同事應 8:55 分前進入公司預備當天之工作,遲到時間以十分鐘為限,若遲到超過十
分鐘,將以每分鐘$5 計算,在員工當月之薪金中扣除。

1.3. 在每一個月內遲到次數超過 5 次,或該月有缺勤共 45 分鐘以上的記錄,公司有可能因
應其嚴重之程度而發出書面警告,甚至即時解僱。

1.4. 所有勤工獎金 2 月份開始取消。

1.5. 若因人手調配或工作所求,同事均需聽從及配合其部門主管或組長作出的臨時調配安
排(包括工作崗位及午膳時間或於休息日工作)。

1.6. 若管理人員提供不少於 48 小時之通知予個別員工,要求超時或於是休息日/假日工
作,同事不能無合理解釋而拒絕 (員工需書面解釋),否則將視作不服從公司指令,
而有可能因應其嚴重之程度而發出書面警告,甚至即時解僱。

1.7. 公司要求員工之超時或於是休息日/假日工作時間,於同一星期內應以 8 小時為限。
公司保留更改此項目之最終決定權,而其他條件/安排不變。

特此通告所有同事

公司要我簽,可否唔簽?唔簽公司可否因為咁而炒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January 30, 2014, 10:30 (3736 天前) @ Tom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內容,僱主如更改僱傭條件,必須清楚向僱員交代,細則是以書面形式列出有關條件並通知書交給僱員。故此,閣下的情況是常見的公司合約條款更變,公司是有權更改合約條款,但是需要得到僱員同意,但如僱員不同意,公司的政策是否不能執行呢?其實公司根據僱傭條例的正當理由,就可以更改合約條款。如僱員不同意合約條款的更變,可以引用僱傭條例進行申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而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視為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僱員有權申索終止僱傭金。因此,如員工對公司發出的條件不服,視乎合理理由來爭辯,務求達致共識。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公司要我簽,可否唔簽?唔簽公司可否因為咁而炒我?

by Tom @, Thursday, January 30, 2014, 13:47 (3736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謝謝,但請問遲到一分鐘罸HK5 是否犯法呢?

公司要我簽,可否唔簽?唔簽公司可否因為咁而炒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February 04, 2014, 12:47 (3731 天前) @ Tom

多謝閣下的查詢,若公司向員工發出相關通告,僱員又不同意公司在合約上的變更而不簽署,這情況下雙方未能達致共識,僱員有權終止合約,公司方面須付符合僱傭條例下的有關補償。歡迎來電聯繫了解事情的發展,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