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問題 by suki, Wednesday, April 09, 2014, 09:43 (3664 天前) 您好!本人未過試用期,只需7天通知期, 如果本人於15號辭職,但18-21號是紅日, 那通知期該如何計算呢?謝謝!
通知期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April 09, 2014, 16:21 (3664 天前) @ suki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於4月15日辭職,7天通知期的話,正常來說應該是4月21日為最後工作日。不過要視乎閣下4月18至20日是否有薪假期,如有薪的話,最後工作日為4月21日,通知期為4月15至21日共7天,如無薪的話,最後工作日應為4月25日,通知期為4月15、16、17、22、23、24、25日共7天。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