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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及輪班問題

by 問題發佈會 @, Saturday, April 20, 2019, 02:38 (1831 天前)

首先簡單說明一下我工作中的公司放假及輪班安排:
每個月月尾會出下個月一整月的更紙作出安排,但所屬主管說過這紙不準確,所以每天都要看放在第二度既每日更紙作出更生。
問題1
公司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會每個星期放同一日
例如放星期1 就每個星期都是星期1
但有特殊情況下就不會作出口頭通知直接更改每日更紙,這樣情況下雇員可否不照每日更紙的安排,繼續放星期1嗎!?
問題2
休息日是7天內放1天
雇主現在作出這樣的安排
第一個星期放星期1
第二個星期放星期日
前後工作12天才休息
這樣的安排算合理嗎!?(注:沒特殊情況下每星期都是放同一日)
問題3
每天更紙我上班前就看了明天的工作時間。
但主管在收工前突然作出調動而不作口頭通知
第二天上班就跟原來的更紙上班,沒跟作出調動的上班時間。
這樣應該是雇員的責任還是雇主的責任
因這個問題我比扣了1000元的出勤獎勵

休息日及輪班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May 09, 2019, 17:57 (1811 天前) @ 問題發佈會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受僱期內可以享有休息日,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故 閣下的主管安排了前後工作相隔12天才休息,是違反法例的。

休息日的安排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爲固定性及非固定性:第一類是「固定性休息日」僱主只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第二類是「非固定性休息日」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該月休假表均可。

根據閣下的資料, 貴公司的工作時間調動是屬於第一類是「固定性休息日」,僱主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若 貴公司改行「非固定性休息日」,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故無論是那一個情況,閣下公司都不合乎法例的要求。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法例參考: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休息日及輪班問題

by Billy @, Wednesday, April 12, 2023, 21:02 (377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請問有沒有法庭就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作裁決的案例?我現職的公司亦有跨星期連續工作七天的問題,希望有案例能向公司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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