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更問題,OT計法
第1點-(星期一)返9AM-6PM另外公司再安排工作10PM-7AM咁樣安排有沒問題呢?
第2點-(星期二)因為收7AM所以休息,到星期三先返9AM-6PM
第3點-以上都係早2日先口頭通知,係咪可以正常拒絕唔返,重點係曾經簽訂左要24小時輪班!
第4點-OT有沒法例訂立,普通時薪?時薪1.2?時薪1.5?或指定一個金額例如50$?
第1點-(星期一)返9AM-6PM另外公司再安排工作10PM-7AM咁樣安排有沒問題呢?
第2點-(星期二)因為收7AM所以休息,到星期三先返9AM-6PM
第3點-以上都係早2日先口頭通知,係咪可以正常拒絕唔返,重點係曾經簽訂左要24小時輪班!
第4點-OT有沒法例訂立,普通時薪?時薪1.2?時薪1.5?或指定一個金額例如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