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因病需要申請無薪病假,公司除了作扣薪處理外,還扣減了約滿酬金。
就以上情況,有以下疑問.
1. 無薪病假扣薪後,再扣減約滿酬金 是否合法?或符合合約?因為公司並無提供任何員工手冊或其他文件,而合約上亦無標明放無薪病假會扣減約滿酬金。
2. 人事部解釋,本人因放無薪病假並沒有履行合約中的工作時長,所以扣減約滿酬金, 但其合約上亦無標明, 由此,是否不應扣減約滿酬金?
3. 假如以上情況不應扣減約滿酬金, 而現實情況中僱主在扣薪處理外,還扣減了約滿酬金, 應如何處理?
4. 員工有權知道公司或自己職位的薪酬表嗎?
謝謝。
https://imgur.com/B5wkATJ
https://imgur.com/DnScETw
1.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僱傭保障」
參考: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0.pdf
2. 已回答,見1.
3. 可致電 1823 聯絡勞工處,或親身到勞工處各區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
參考: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
4. 個人認為有權知釋,但站在私營機構,乃至宮會、社會服務團體的管理層立場,多數老大不願意公開職級別、薪級表。主要原因擔心員工「人比人比死人」乃至分化,不便管理。在及無法確保有恆常穩定收入或者經費出糧的前題題下,有關資訊永遠神秘不可測是安全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