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病假使用後計算方法 by Angie , Hong Kong, Tuesday, July 16, 2019, 11:24 (1745 天前) 有薪病假120日用完是否可以繼續累積? 如果可以, 是否續由每月4天開始儲?
有薪病假使用後計算方法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unday, July 21, 2019, 03:25 (1740 天前) @ Angie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訂明,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