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月例假 by Mon cheung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Sunday, July 28, 2019, 22:26 (1706 天前) 我係7月7號同老闆講辭工,照理係做到8月6 我想問,因為我公司係每個星期日篇下星期更表 全職一星期有1日例假,我同佢申請放7月31佢唔比,佢篇我放8月1號 咁我想問8月1開始佢係當日薪咁計,果日放假我冇人工,定仲係月薪咁計放假有錢?
最後一個月例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ly 30, 2019, 02:01 (1705 天前) @ Mon cheung 多謝 閣下查詢。8月1日至8月6日期間為「不完整工資期」,有關「不完整工資期」工資計算方法,現行《僱傭條例》下並沒有就有關問題處理作清晰明確界定。另外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故此,坊間出現「除26」、「除30」的說法。總的來說,至月時薪大於《最低工資條例》,每小時 37.5 元已經合法。 假如休息日有薪,不排除僱主用以下任何一種計法: (1) 月薪 ÷ 31日 × 6日 (2) 月薪 × 12個月 ÷ 365日 × 6日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