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早關店,扣減店員ot鐘or扣假,合法的嗎?
近日,就7月22號元朗及屯門商戶自發關門(公司叫同事離開),
8月5號全港大罷工等等活動,全港多區的商店都提前關門。
公司由whatsapp通知前線銷售員
由今日(8月5日)開始早關鋪的同事為公平起見
1.調出其他鋪幫手
2.扣鐘或扣假
由公司安排。
1.不帶政治立場,如果該區有任何活動或事故,
店員要到其他分店幫忙,我能理解公司決定
但實際成效不予置評
2.公司高層因為有任何活動或事故
商討後通知前線同事提早關門
但卻要扣減同事的OT鐘or假
在我們公司,不是公司安排的OT並不算OT
就算你在關門前有客人買東西被拖遲半個鐘頭
也不算OT,所以同事能存下OT鐘機會少之又少
扣假是指在之前來不及放的勞工假
我不知道,這樣被安排之下,是否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