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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員工停薪留職

by 林先生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Saturday, August 17, 2019, 00:39 (1709 天前)

要求每人放5天無薪假!是否合法,無薪假的5天要供 mpf嗎?同時要寫合約制定同意書嗎?如果員工不同意可以辭退了嗎?

公司要求員工停薪留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August 17, 2019, 00:59 (1708 天前) @ 林先生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並無「無薪假」一說,停薪留職安排全由勞資協商。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 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 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 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 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規定,除了獲豁免人士之外,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僱員或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並根據「有關入息」(代通知金、工傷病假錢除外)計算供款額。「有關入息」就僱員而言是指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它必須是由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給僱員,作為該僱員在合約下受僱的代價。簡單來說,就是僱員因工作或提供服務而獲取的報酬。詳見:http://www.mpfa.org.hk/tch/mpf_system/system_features/contributions/index.jsp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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