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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中辭職

by Lam tse @, Monday, August 19, 2019, 19:13 (1684 天前)

30/6 開始放產假 ,放了一個月 小孩出世後臨時決定在家照顧小孩, 現在交辭職信應該如何計算?。是否會享有餘下產假 再扣代通知金 ,還是應完了產假後交付代通知金?

產假中辭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August 20, 2019, 00:02 (1684 天前) @ Lam tse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第6條(2B) (「以通知終止合約的情況」) 款規定:女性僱員根據第12條有權享有的產假,不得計算在第(2)款所訂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由1987年第55號第2條增補)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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