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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計算方法

by Iris Leung @, Monday, August 26, 2019, 23:23 (1697 天前)

如入職日為1/3/2019,被解僱日為23/8/2019,請問代通知金額應怎樣計算,還有,可鑊得按比例計算的雙糧嗎?

代通知金計算方法

by Iris Leung @, Monday, August 26, 2019, 23:45 (1697 天前) @ Iris Leung

補充: 1/3/2019~31/5/2019,月薪為HK$14,000,1/6/2019~23/8/2019,月薪為HK$14,500

代通知金計算方法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ugust 29, 2019, 21:10 (1694 天前) @ Iris Leung

多謝 閣下查詢。資料不足,謹覆如下:

《僱傭條例》訂明,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詳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僱傭條例》訂明,僱員在一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3 個月,可按比例獲部分年終酬金,但須要符合以下條件:
• 在酬金期滿後仍然繼續受僱;或
• 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如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並不包括首 3 個月的試用期。但倘若減去試用期,僱員仍符合在酬金期內受僱不少於 3 個月的規定,僱主在計算按比例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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