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後勞工假一問 by 員工 , 旺角, Tuesday, January 14, 2020, 12:28 (1558 天前) 合約寫了試用期為一個月.那試用期後的勞工假,老闆可否扣除當天工資,因為未做夠3個月
試用期後勞工假一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anuary 21, 2020, 17:26 (1551 天前) @ 員工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勞工假)。並不受試用期多少的影響。 而據 閣下提及的資料,你未受僱滿三個月是不能享有假日薪酬的,僱主有權扣薪,除非僱傭合約條款優於法例。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 / 3615 0018(觀塘)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