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離職7個工作天通知期
雇主提過兼職員工離職要有7個工作天通知,我於1月22日通知雇主,我最後工作天是1月29日。以我理解的工作日是店舖營業的日子,店舖年終無休,照理我是足夠7個工作天前通知,但雇主說當中只有三個工作天,並要求扣我四天薪金。我有詢問雇主的工作天是如何計算,他說是七個上班天。但作為兼職員工,上班天是雇主編排,而且不是每次我報多少天就能上班多少天。想請問到底是我對工作天的理解有錯誤,還是雇主有錯誤。謝謝解答。
雇主提過兼職員工離職要有7個工作天通知,我於1月22日通知雇主,我最後工作天是1月29日。以我理解的工作日是店舖營業的日子,店舖年終無休,照理我是足夠7個工作天前通知,但雇主說當中只有三個工作天,並要求扣我四天薪金。我有詢問雇主的工作天是如何計算,他說是七個上班天。但作為兼職員工,上班天是雇主編排,而且不是每次我報多少天就能上班多少天。想請問到底是我對工作天的理解有錯誤,還是雇主有錯誤。謝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