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閣下查詢。
1. 解僱信已生效
2. 僱員受傷後離職,但工傷個案尚未完結;按《僱員補償條例》,如僱員能提供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發出的病假證明書,證明他因工傷而需要缺勤的期間(即「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不論他和僱主是否仍有僱傭合約,僱主仍須就該段已放取的病假支付按期付款給他。僱主還須支付按《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醫療費、永久地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等補償款項。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3615 0018(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