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離職通知期一問

by 蔡小姐 @, Monday, February 17, 2020, 21:44 (1520 天前)

本人剛接受一份新工作,簽約時僱主有解釋試用期3個月,薪金或許再有調整(後來發現合約上沒有訂明試用期)。
終止僱用合約
資方:給予7天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勞方:給予3個月或代通知金。
現在上班2天後,因覺得工作不太適合希望提出呈辭,請問本人是否需要根據合約給予3個月通知期?

離職通知期一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February 18, 2020, 09:16 (1520 天前) @ 蔡小姐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試用期內的首個月辭工,無需通知期、無需代通知金。
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3615 0018(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離職通知期一問

by Law @, Monday, February 24, 2020, 17:48 (1513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如果公司裁員, 公司有一個月通知期給員工, 員工工作亦未滿24個月, 是否代表不能收到任何補償包括代通知金呢?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