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頭警告.沒有警告信下即時解僱可以嗎? by R , Wednesday, February 19, 2020, 17:39 (1521 天前) 只有口頭警告.沒有警告信下即時解僱可以嗎. 因為沒有醫生證明而請病假和遲到的原因僱主作出即解僱決定.僱主之前有口頭警告.但沒有警告信. 他們說有打卡記錄和訊息記錄為由.說不用警告信
只有口頭警告.沒有警告信下即時解僱可以嗎?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February 19, 2020, 22:44 (1520 天前) @ R 多謝 閣下查詢。 按,《僱傭條例》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注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勞工處調解未果,則需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3615 0018(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