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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by Tang Pik Kwan @, Friday, September 05, 2014, 18:57 (3492 天前)

請問勞工法例有沒有一條例是說明若員工有醫生紙證明,該天病假會獲得全薪?和有沒有說明每月有幾多天這樣的保障?謝謝!

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September 06, 2014, 12:24 (3492 天前) @ Tang Pik Kwan

請問勞工法例有沒有一條例是說明若員工有醫生紙證明,該天病假會獲得全薪?和有沒有說明每月有幾多天這樣的保障?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而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頇符合以下資格: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及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因此有醫生紙證明只能證明當天是病假,而是否有疾病津貼,是需要合乎以上三個條款的。而閣下所問及的每月有幾多天病假的保障,在僱傭條例中,沒有規定每月只可放取多少病假,只是規定了享有平均工資4/5的疾病津貼的資格。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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