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期如何計糧?
想請問公司合約同員工手則內有例明工作日為星期一至五,並無提到星期六及日(休息日)是否有薪。
另外合約中有例明如員工未過試用期,只能有假無薪(指公定假期)
如果在未過試用期的糧單中顯示:
例子:
該月總數30日,休息日為8日,法定假期有3日,公司所付薪金為27日。
是否即可證明休息日為有薪?如公司現在要求同事放無薪假期,公司可否不支付休息日薪金?
想請問公司合約同員工手則內有例明工作日為星期一至五,並無提到星期六及日(休息日)是否有薪。
另外合約中有例明如員工未過試用期,只能有假無薪(指公定假期)
如果在未過試用期的糧單中顯示:
例子:
該月總數30日,休息日為8日,法定假期有3日,公司所付薪金為27日。
是否即可證明休息日為有薪?如公司現在要求同事放無薪假期,公司可否不支付休息日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