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年終酬金的支付日期如下:
• 在僱傭合約內指定的日期支付。
• 如沒有指定,則在酬金期滿當日或到期後 7 天內支付。
• 如僱員在酬金期屆滿前被解僱,而僱主須支付部分年終酬金,則須在合約終止當日或 7 天內支付。
• 如年終酬金須按照僱主獲得的利潤計算,則須於完成結算利潤當日或 7 天內支付。
另外,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年終酬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公司如沒有取得員工同意而單方面削減以往既有的年終酬金,僱員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僱傭保障」中的「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申索法定權益,有關的索償資格與補償,見: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0.pdf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