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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遺散費

by NSH @, Thursday, March 19, 2020, 16:47 (1471 天前)

有位合約同事快做滿3年 (第一張合約為期2年, 第二張合約為期1年)
公司決定不跟這位同事續約, 主要原因是現有人手充足, 我們短期內不會再招聘相同位置,請問是否要支付遺散費給這位同事?

有關遺散費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unday, March 22, 2020, 07:28 (1469 天前) @ NSH

多謝 閣下查詢。必須。按第57章 《僱傭條例》第31Q條「推定」就本部而言,僱員如遭僱主解僱,除非相反證明成立,否則須推定該僱員是因裁員而遭解僱。另外,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可享獲遣散費。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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