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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418條例計算年假問題

by Shirley Chan @, Monday, April 06, 2020, 14:19 (1452 天前)

你好,想請教一下有關418條例下年假計算問題:
我是一位PART TIME 員工,於2018年10月入職,於2019年1月過3個月試用期並每星期也有過418,
於2020年2月離職。跟據勞工法例我應享有年假福利。
1,想問一下年假應從2018年10月入職開始計還是從2019年1月開始計?
2,我看了勞工處網頁,計算年假公式是:該假期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 X 受僱日數/365。想問當中的受僱日數是指
我從2018年10月入職日子至離職日子日數 還是實際上班的日數?
謝謝解答!!

有關418條例計算年假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pril 06, 2020, 14:58 (1452 天前) @ Shirley Chan

多謝 閣下查詢。以入職日期至離職日期整段受僱期計算。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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