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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安排天地更番1日放1日

by @, Friday, May 08, 2020, 13:56 (1443 天前)

請問上司咁樣安排我番工有冇得出聲?

上司安排天地更番1日放1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ly 21, 2020, 11:28 (1369 天前) @ 陳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 有關假日安排只有下列兩項規定:

一. 休息日的安排

休息日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爲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只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
非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 排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 該月休假表均可。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 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二.年假的發放的安排

在受僱每滿 12 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 12 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 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年假須爲一段不間斷的期間。但如僱員要求,僱主可按下列方式給予年假:
年假日數不超過 10 天 可將不多於 3 天的假期分開發放, 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年假日數超過 10 天 最少連續發放 7 天年假,餘下的年 假可分開發放
如年假期內適逢休息日或法定假日,該日應視作年假,而僱主必須爲僱員 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其餘的安排,則以雙方協商標準。 只要符合上列兩項要求,僱主均不屬違法。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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