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試用期最後一天辭職

by Ms Chan @, Monday, May 11, 2020, 19:59 (1438 天前)

如果我在4月1日入職(試用期3個月,通知期按勞工法例),在6月30日辭職,通知期是否也是7天? 那也可享按比例年假,對嗎?

試用期最後一天辭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July 17, 2020, 12:31 (1372 天前) @ Ms Chan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合約》,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而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通知期,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 7 天。又,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並該假期年受僱滿3至12個月,又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均享獲該假期年的按比例有薪年假。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