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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

by Ms So @, Wednesday, July 22, 2020, 15:32 (1346 天前)

員工入職2年多, 如因工作表現不達公司要求, 而解僱
是否不需付遺散費, 只需付1個月代通知金?

解僱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July 24, 2020, 13:25 (1344 天前) @ Ms So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 ,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可享獲遣散費。裁員是指 閣下公司沒有聘請新員工代替 閣下的職位,若公司只是與 閣下終止僱傭合約,即不屬遣散。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通知期不足,需向對方支付代通知金。
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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