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有薪假期 by K C , Sunday, July 26, 2020, 21:23 (1368 天前) 你好, 本人於公司工作了8年,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是8日, 但公司政策是有28日年假。 如果我在離職時, 已經放了28日假期, 請問是否需要扣回之前放假的假期錢?唔該。
有關有薪假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uly 29, 2020, 15:13 (1365 天前) @ K C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 12 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如服務年期達8年,即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13日。如 閣下公司政策是優於勞工法例有28日的話, 側按雙方的協商為標準。 如 閣下曾經預支年假/薪金,即僱主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