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的人兼顧子公司的事,合法嗎?
我在母公司M工作了一年,突然接到消息表示M公司跟另一位投資者合股創立另一所公司Y。老闆跟我們說公司Y是公司M的子公司,要求我們兼顧公司Y的所有工作。
在這個情況下:當我們的合約是跟公司M簽署的,老闆要求我們兼顧公司Y(所有甚至是行政)的工作,請問合法嗎?
我在母公司M工作了一年,突然接到消息表示M公司跟另一位投資者合股創立另一所公司Y。老闆跟我們說公司Y是公司M的子公司,要求我們兼顧公司Y的所有工作。
在這個情況下:當我們的合約是跟公司M簽署的,老闆要求我們兼顧公司Y(所有甚至是行政)的工作,請問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