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無薪假

by Y.Leung @, Monday, August 10, 2020, 21:31 (1347 天前)

本人在公司工作時間6年,如公司要求放無薪假,勞工法例有否保障全職員工每月(連續四星期)的工作天不能少於一半工作天或最少需支付本身月薪之一半?如公司強行要求員工放全月停工,是否觸犯停工法例,公司需付遣散費用?

無薪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August 11, 2020, 09:11 (1347 天前) @ Y.Leung

多謝 閣下查詢。

1. 公司有關行為令員工工資削減,做法肯定不恰當,然而,公司暫不會解僱僱員。從法理看來,工友亦未必有勝算!月薪僱員如被強制停工,可參考引用《僱傭條例》下「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視作僱主無法履行原有僱傭合約解僱員工,申索終止僱傭合約時的法定權益。

2. 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及其他法例條件,當可享獲遣散費。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1.pdf
即使受僱期滿足,如未能滿足其他法例條件,僱主仔能逃避支付遣散費。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