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產假時提出辭職 by AMY , Wednesday, August 12, 2020, 14:51 (1351 天前) 因為本人大假不足, 所以想放產假時提出辭職, 假設10月12日是產假後第一日上班, 我可以在10月3日電郵給公司辭職? 最後上班日是否11月3日? 而10月3日到10月12日的產假是否有影響? 請幫忙回覆, 謝謝.
放產假時提出辭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August 12, 2020, 15:29 (1351 天前) @ AMY 多謝 閣下查詢。僱員任何時候都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辭職與否,不過需要符合《僱傭條例》及僱傭合約的規定,例如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其中法例訂明「有薪產假」及「有薪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故此,閣下唯一選擇在放取所所有有薪產假後復工的第一天向僱主請辭。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