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兌現口頭和電郵承諾
一間國際大公司在給予職位時,電話口頭說明年3月加人工,於是當事人接受職位後。翌日,該大公司人事部發電郵寫上eligible for pay review,當事人回覆電郵接受職位。
不過,當事人在3月尾發覺其他同事收到加人工通知,而自己還沒收到時,再發電郵詢問人事部。人事部就派了當事人的上司解釋沒有pay review這件事。10月頭,當事人電郵人事部詢問會否兌現承諾加人工,最後人事部解釋3月做了pay review,只是結果是沒有加人工。沒有通知的原因是pay review合約要求的。另外,口頭給予職位時,只是提到eligible for加人工,意思是不一定會加的。可是,當事人肯定聽到的是3月加人工,沒有提到eligible for。
相關人事部員工從來沒有出來澄清,只是派不同高級員工向當事提醒沒有加人工這個承諾,指出口頭承諾是沒有證據,所以向勞工處投訴是沒有結果的。另外,他們亦建議當事人可以選擇自願離職,如果感覺不愉快。
請問口頭承諾和電郵承諾算在合約內容嗎?有機會投訴成功嗎?